北京冬奥一周年,这场冰雪盛会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 题:北京冬奥一周年,这场冰雪盛会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记者 王禹
又是一年立春,又是新的开始。
一年前的今天,北京“鸟巢”中燃起的一簇微火照耀天地,在全世界的见证下,北京冬奥会——这一相约七年的冰雪盛会由此展开全新画卷。
在“更高、更快、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感召下,来自91个国家和地区的冰雪运动员因体育和热爱而相聚于此。16天内,他们在最高水平的舞台超越自我,闪耀世界。
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自启幕时雪花为梦飘落,告别时“折柳寄情”万般不舍。于“立春”日扬帆,意味在寒冷中孕育着新的生机;以北京冬奥会为桥,更让中国冰雪、中国体育孕育出新的希望之花。
一年的时光轮转,当“中国范”托起“奥运情”、“中国红”携手“冰雪白”,大众掀起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潮,冰雪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发展驶入快车道,京张地区和主办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冰雪为媒,中华大地遍布冬奥硕果;面向米兰,中国冰雪更有底气迎接新的挑战。
再出发,中国冰雪剑指米兰
在北京冬奥会上,中国代表团成功实现7个大项、15个分项“全项目参赛”这一历史性突破,并以9金4银2铜15枚奖牌,创单届冬奥会最佳战绩。如此亮眼的成绩,让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感叹:“欢迎中国成为冰雪运动大国。”
总结北京冬奥周期时,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倪会忠表示:“经过北京周期的不懈努力,我国冰雪运动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地,进入了一个崭新、良好、不断向上发展的局面。”
北京2022年冬奥会单板滑雪男子大跳台决赛,中国选手苏翊鸣获得冠军。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走过辉煌的北京冬奥周期,如今,2026年冬奥会的项目设置已确定,米兰冬奥会周期的备战工作也已全面开启。按照“分类施策、问题导向、科学训练、开放备赛”的原则和“收缩战线、突出重点、精兵备赛、梯次安排”的思路,各支冰雪运动队抓训练、强基础,目标明确再出发,期待在米兰取得更大突破。
2022-2023赛季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世界杯盐湖城站,年轻的中国队力压韩国、美国和荷兰队勇夺混合团体接力金牌。这是新奥运周期、新赛季中国冰雪项目在国际赛场赢得的第一金。
作为中国冰雪的王者之师,本赛季中国短道速滑队阵容以年轻运动员为主。在国际赛场,他们克服经验不足、伤病困扰,展现出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敢打敢拼的比赛风格。面对短道队新人辈出的蓬勃朝气,倪会忠赞扬道:“相信他们,相信时间,小荷才露尖尖角。”
2023年世界极限运动会,苏翊鸣获男子单板滑雪大跳台铜牌随着赛季的推进,中国队在国际赛场不断传来佳讯。十余天前,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后首次亮相国际雪联赛事便收获两枚金牌,展现出依旧顶级的竞技水平;宁忠岩带领中国速度滑冰世界杯连夺两金;殷正获得国际雪车联合会推车世锦赛男子钢架雪车推车比赛金牌……
面向米兰周期,“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中国冰雪不断累积、聚沙成塔,按照既定方略坚定前行,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的同时,目标实现一次又一次的更大突破。
掀热潮,冰雪产业势头猛
自2015年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以来,中国冰雪以“全项目参赛”和“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为目标,全方位布局,全面发展。成为真正的冰雪运动大国,竞技体育是金字塔尖的明珠,发展群众体育更是基石。
冬奥会举办前夕,中国成功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这一宏伟目标。达成历史壮举的背后,是近年来冰雪运动在中国逐渐从小众走向大众、从冬季走向四季的真实写照。
两个月前,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在哈尔滨启动。该活动计划在全国各地开展1499项冰雪活动带动1.5亿人次“赏冰乐雪”。北京冬奥会后,中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的步伐不断加快,冰雪运动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冰雪产业展现出广阔前景。
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北京分会场,两支北京青年女子冰球队伍展开对抗 胡宗洋 摄“冷冰雪”成为“热运动”,北京冬奥会后的首个雪季人潮涌动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收入。民众冰雪旅游消费热情持续升温,冰雪旅游发展势头迅猛,带动冰雪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项目加速集聚。
2022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共同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要“形成东西南北交相呼应、春夏秋冬各具特色、冰上雪上协调并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释放冰雪运动消费潜力。
在北京冬奥会的带动下,中国冰雪相关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冰雪旅游发展报告(2023)》中预计,2022-2023冰雪季中国冰雪休闲旅游人数会超过3亿人次。2024-2025雪季中国冬季旅游人数更将超过5.2亿人,预计收入7200亿元人民币。
滑雪爱好者在阿勒泰雪场体验乐趣。 藏哈尔·波拉提 摄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不仅在于赛事的顺利举行,更在于给中国社会多个方面带来提升。近日,国际奥委会在发文回顾北京冬奥会时称:“健康、休闲、社会和经济领域都随着冬季运动的发展而获益,比如对那些在冬奥会赛场周边居住的人来说,赛事给他们创造了约8.1万个工作机会。”
通过北京冬奥会,张家口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打造冰雪产业的聚集区。据统计,2022年张家口落地冰雪项目93项,投产运营54个,产值57.78亿元,预计2025年全市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真正做到借力冬奥举办的“风口”,做强后奥运经济,助力地区经济的腾飞。
立标杆,冬奥遗产再丰收
一年前,随着鸟巢中央的微火渐渐熄灭,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奥盛会永远载入史册。传承冬奥遗产、放大冬奥效应,过去一年,后冬奥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再次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典范。
国际奥委会北京冬奥会协调委员会主席小萨马兰奇曾表示,北京冬奥会在推动冰雪运动发展、场馆赛后利用、碳中和及水资源等可持续利用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为国际奥委会未来工作树立了标杆。
冬奥会闭幕后五个月,国家速滑馆“冰丝带”正式对公众开放,成为滑冰爱好者的“打卡地”;首钢滑雪大跳台的“雪圈冲浪”吸引了众多游客,真正让昔日的钢铁厂转型成为融体育和文化于一体的场所。
1月26日正月初五,北京,民众在国家速滑馆“冰丝带”内享受滑冰运动的乐趣,乐享新春假期。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进入雪季,国家高山滑雪中心“雪飞燕”开放部分雪道供公众体验,滑雪爱好者可以在这里享受冬奥“滑雪+住宿”一站式服务。张家口云顶滑雪公园则组织了约30项活动,成为最繁忙的冬奥会场馆之一。
北京冬奥会场馆在赛后向社会开放,满足了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冰雪运动需求。在冬奥会场馆再利用方面,国际奥委会也称赞道:“一年来,中国人已经参观、使用、享受到了北京冬奥会场馆。”
按照计划,未来冬奥场馆还将组织开展丰富的群众性健身体验活动,服务全民健身,通过加强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申办各类高水平冰雪赛事,落地冬季运动培训基地。
2022(第二届)京张全季体育旅游嘉年华活动在张家口市崇礼区的国家跳台滑雪中心“雪如意”启动。(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北京冬奥会举行一周年前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遗产报告(赛后)》发布。其中指出,北京冬奥会不仅是一场精彩纷呈的体育盛会,更创造和带来了丰厚的冬奥遗产。
“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开启全球冰雪运动新时代;“冰丝带”“雪飞天”“雪游龙”“雪如意”等冬奥场馆向公众打开大门;冬奥牵引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成功办奥和区域发展双丰收……
中国智慧,世界共享。除了有形遗产之外,北京冬奥会带来的精神、文化等“无形遗产”,不仅对中国冰雪运动起到助推作用,也势必为国际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贡献磅礴力量。(完)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